学院职工请假条

导读职工请假条 姓 名所属部门请假类别请假时间预请假天数销假时间请假原因 本人签字:年 月 日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教务处意见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党政办意见负责人签字:年 月 日人事处意见负责人签字:...

职工请假条

学院职工请假条

姓 名所属

部门

请假

类别

请假时间预请假

天数

销假

时间

请假原因 本人签字:

年 月 日

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:

年 月 日

教务处意见负责人签字:

年 月 日

学生处意见负责人签字:

年 月 日

党政办意见负责人签字:

年 月 日

人事处意见负责人签字:

年 月 日

分管院领导意见签 字:

年 月 日

院长意见签 字:

年 月 日

注:

1、教职工请假一周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,由分管领导批准(担任教学任务的老师必须经教务处同意,担任学生管理工作的职工必须学工处同意);一周以上由院长批准。环节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,一天以上由院长批准。院领导副职请假由正职批准,正职请假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。

2、教职工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本人按上述表格顺序依次办理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本人办理可委托部门负责人办理,口头请假无效。

3、请假手续办理结束后,将请假条交到党政办保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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