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赁合同写几个人名字
导读租赁合同应写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字。其内容有: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及地址;租赁物用途;租赁期限;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;租赁物维修责任;转租的约定;解除合同的条件;违约责任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...
租赁合同应写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字。其内容有: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及地址;租赁物用途;租赁期限;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;租赁物维修责任;转租的约定;解除合同的条件;违约责任等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、收益,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、租赁期限、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、租赁物维修等条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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