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交部遴选条件

导读外交部遴选条件如下: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2、年满二十三周岁。3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。4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。5、具有胜任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、工作能力和语言能力。外交官即办理外交事务的官员。通常分为两类:国内外交部的官员,和...

外交部遴选条件如下:

外交部遴选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2、年满二十三周岁。

3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。

4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。

5、具有胜任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、工作能力和语言能力。外交官即办理外交事务的官员。通常分为两类:国内外交部的官员,和本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人员,有时外交官单指后者。外交官驻在国享有外交特权和优遇。

外交官在驻在国享有外交特权和优遇,我国的外交官受国家外交部的直接管理。目前,若有志于从事外交工作,需要通过外交部的入部遴选考试或中央公务员招录考试。

外交等级:

外交等级分为:大使、公使、代办,共3级

1、大使:全称为“特命全权大使”,大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一等级。

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,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(公使、代办)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,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,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。

2、公使:全称为“特命全权公使”或“全权公使”。

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,由国家元首派遣,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,但实质地位、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。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。

3、代办:全称为“代为办理”。代办为外交使节的第三等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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