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新政小产权房的规定是什么
导读房地产新政小产权房的规定:对于“撤村建居”后,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,只调查统计,不登记发证。【法律依据】《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》第4条,对于“撤村建居”后,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,只调查统计,不登记发证。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...
房地产新政小产权房的规定:对于“撤村建居”后,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,只调查统计,不登记发证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》第4条,对于“撤村建居”后,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,只调查统计,不登记发证。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。在土地登记簿的“权利人”和土地证书的“土地所有权人”一栏,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“хх组(村、乡)农民集体”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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