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

导读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:1.不能履行,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,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;2.延迟履行,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;3.不完全履行,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,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;4.拒绝履行...

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:

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

1.不能履行,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,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;

2.延迟履行,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;

3.不完全履行,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,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;

4.拒绝履行,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(《合同法》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)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: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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